国有企业董事会和监事会在公司法中的作用是什么?
法律分析:董事会职能:1。召集股东会议;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一下。监事会职能:1。检查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2.检查公司财务;3、检查企业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等情况。;等一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