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增资
法律分析:1。股东大会提出增资扩股决议;
2.董事会应当制定增资扩股方案;
3.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对增资扩股方案作出决议;
4.履行审批程序,公司将增资扩股事宜上报集团公司和上级SASAC审批;
5.资产评估审计:产权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报告应按规定程序审批或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司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