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单可以做公司高管吗?

法律分析:黑名单不能做公司高管。失信者可以在公司任职,但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规定,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的公司、企业的董事、厂长、经理到期未受清偿,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其他情形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限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限未逾五年;(三)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的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有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