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先给公司付款再开发票和公司先给客户开发票再付款有什么区别?
客户先给公司付款再开发票是合法合规的,公司先给客户开发票再付款是违法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付款与开票时间顺序的区别;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填写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时开具发票,以确认其经营收入,没有经营业务的,不得开具发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和支付其他经营活动费用时,应当向收款人索取发票。只有付款后才能开具发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付款与开票时间顺序的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收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证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税款。税款是根据计费时间计算的;
(1)采用直接支付方式销售货物的,无论货物是否交付,均应当在收到销售货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货款凭证的当天计算纳税;
(二)采用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托收方式销售货物,应于货物发出并办理托收手续的当天纳税;
(3)赊销或分期付款销售商品时,付款日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日期。没有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付款日期的,以货物发出之日计算纳税。
扩展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下列行为属于非法开具发票行为:
(1)为他人和本人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
(四)出借、转让或者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五)收受、开具、存放、携带、邮寄或者运输擅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的;
(六)使用拆解形式的发票;
(7)扩大发票的使用范围;
(8)用其他凭证代替发票。
?岳阳人民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