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贷还清了,担保公司说要违约金。

法律主观性:

1.担保公司要求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以不给,对方提起诉讼后可以要求法院减免。2.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3.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实际损失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合同的履行、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和预期利益,按照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衡量,予以裁定。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00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对债务人享有债权,但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91条规定了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从其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01条规定,保证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