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什么情况下需要重新制定新的公司章程?
在下列情况下,需要修改章程。
一是修改《公司法》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依据《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章程制定依据的修改必然导致章程的修改。比如,根据修改后的《公司法》第三十二条,公司章程规定,股东查阅权仅包括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修改后的《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董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这样的变更需要公司章程扩大和变更股东的查阅权。
二是公司情况发生变化,与章程记载的事项不一致。比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将股份转让给他人,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名称要修改。
第三,股东(股东)会决定修改公司章程。这种情况导致了公司章程向常态的转变。公司作为重要的经营主体,需要调整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才能在变幻莫测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这些事项变更后,需要股东(股东大会)作出修改章程的决议。
公司章程变更后,应及时进行登记,让投资者和社会公众了解公司,吸引潜在股东投资。同时也可以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