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大集体改革有哪些途径?
大型集体企业改革有两种方式:整体改革和局部改革。整体改制是指以企业全部资产为基础,通过资产重组,整体改造成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标准化企业。部分重组是指对拥有部分资产的企业进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新的企业,原企业继续保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国有企业依照《公司法》改建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建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第五条
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等方式将企业整体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新设立的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