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四改革的内容是什么?
法律分析:改革治理,即针对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普遍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改进治理方式,明确整改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改监督,就是针对案件暴露出的监督责任缺失、监督不到位、监督能力不足等问题,完善监督措施,规范行政行为,减少权力随意使用的空间;改革制度,即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和执行不力,把“立竿见影”和“久久为功”结合起来,着力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从制度和根源上解决问题;转变作风,将有效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的担当精神。
法律依据:全院“以案改治、以案改监、以制度改作风”实施方案的两项主要内容。
(1)改革个案治理,提升治理能力。
1.明确的治理责任。压实院党委的主体责任、院纪委的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的管理责任和各部门负责人的“一岗双责”。院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四改一案”的组织领导,对普遍性问题综合施策,统筹管理。党委书记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好工作部署、推进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指导分管部门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干部教育。院纪委履行监督协助职责,在成功案例的基础上协助党委选案、释法、用案,切实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建立工作协同协商机制,加强“四改案”全过程跟踪监督,促进内部管理持续改进升级。各职能部门履行管理责任,对案件暴露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找管理环节漏洞,加强和改进监管。各部门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及时查处和纠正本部门的“人品和* * *性问题”,从自身根源上进行管理。(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纪委监察室,配合部门: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