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去世后一直没有变化。

股东去世后也没变过,没什么影响。

如果公司章程规定股东死后可以继承其股份,那么该股东的股份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法定代表人死亡,公司不变更的,在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如果是原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原法定代表人公章的,可能涉嫌合同诈骗。如果公司有其他需要工商变更的事项,但无法提供与原法定代表人一致的签名,很有可能无法完成工商变更。公司的企业法人行为权利不能行使,实际上已经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

变更股东的程序如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行政管理窗口提出申请。受理审查员初审合格后,出具受理通知书或申请材料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通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3.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实质内容需要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证窗口补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综上,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禁止,自然继承股份,继承被继承人作为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1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份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