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三关镇有没有弥补恩施东5ookv线的方案?
国家电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你局《关于同意湖北省500千伏恩施东-朝阳线工程的请示》(鄂电公司[2021]23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政策,结合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对可行性研究审查报告的审查意见(216号,电力规划[20265438]),经研究,现将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1.为解决背靠背渝鄂联网工程投运后鄂南电网的稳定问题,强化主网架结构,同意建设湖北省恩施东至朝阳500 kV线路工程(工程代码:2019-420000-44-02-001956)。
2.项目建设地点为恩施州恩施市、建始县和巴东县,宜昌市长阳县和宜都市。
3.本工程建设规模为新建恩施东-朝阳500 kV线路,线路长度188km,其中5.5 km为同塔双回架设(本期为单回挂线),其余为单回架设,导线截面为4×500mm2。恩施东变电站扩建有1间隔。建设相应的系统二级工程。
4.项目单位为国家电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95759万元,其中中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作为项目资本金出资1915180万元,占总投资的20%。其余资金通过贷款解决。
五、项目单位应通过优化方案设计和施工组织等措施,严格控制投资成本,合理降低工程造价,项目实际投资以工程造价决算为准。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和节能的要求。在技术方案和材料选择上要充分考虑环保和节能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减排增效。
六、项目设备采购和施工应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采用规范化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审批表附后。
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核准应当附具前置条件的有关文件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字第102号。420000202100056)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恩施东至朝阳500千伏线路工程预审选址意见的函(鄂自然资源预审函[20265438+]
八、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评价等相关手续。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节能环保等各项措施。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及其他相关要求,在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中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入运营。
九、请宜昌市、恩施州发展改革委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加强对项目的事前和事中事后监管,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安全。监督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设计和建设标准高质量开展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X.如需调整项目核准文件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申请变更,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项目自批准或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确需延期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满前30个工作日向我委申请延期施工。施工只能延期一次,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工程延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