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担保公司的担保费是否合法?
法律分析:买车需要贷款很正常,因为4S店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4S店为了控制风险,必然会向借款人收取一定的保证费。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申请买车的借款人发放的贷款,也叫汽车抵押。贷款对象:借款人必须是贷款银行所在地的常住居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贷款条件:借款人有稳定职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能提供认可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第三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所购汽车价格的80%。贷款期限:汽车消费贷款期限一般为1-3年,最长不超过5年。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还款方式:可选择一次性还本付息还款方式和分期还款方式(等额本息,均本)。汽车金融或担保公司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是具有足够赔偿能力的第三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金额不得超过请求保全金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是争议标的的,担保金额不得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30%。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与请求保全的金额相当的担保;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补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绝补充的,可以裁定撤销或者部分撤销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