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券基金的使用范围是什么?

对于专项债券支持的符合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具有较大示范和带动效应的重大项目,主要是国家和地方支持的铁路、国道,支持推进国家重大战略的供电、供气项目,在项目收益评估、专项债券本息偿还后,专项收益符合融资条件的, 部分专项债券允许作为一定比例的项目资本金,但不允许超出项目收益实际水平的过度融资。

1,用于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停车场、交通基础设施、城乡电网、能源项目,如天然气管道和天然气储气设施、农业、林业、水利、城市污水处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职业教育和儿童保健、健康、养老等服务民生、冷链物流设施、热力、天然气等市政和工业园区基础设施。

2、专项债券资金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债券互换和完全商业化的工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