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关于外部融资的规定

法律分析:一、公司对外投资不再受投资额度限制,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投资,不受净资产限制。二是投资标的有所扩大。公司对外投资的对象也从旧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扩大到企业。第三,明确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是股东会或董事会。公司对外投资是非常重要的商业活动,必须遵守规则。新《公司法》将出资提升为公司章程的必备条款。只要涉及投资,无论金额大小,都必须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决定。至于决议程序和生效条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章程中规定,也可以单独作出决议。第四,股东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同的决策机构行使不同的决策权。对外投资的限额也可以在章程中规定。第五,明确了公司对外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仅对所投资企业的出资承担有限责任。不得通过合同、协议的安排成为投资标的企业债务的连带责任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五条公司可以投资其他企业;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投资者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章程对投资总额或者担保总额以及单个投资或者担保金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