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融资券登记是什么意思?

短期融资券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按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短期融资券是金融市场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举措。短期融资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改变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失衡状况,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维护金融整体稳定,促进金融市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行对象:融资券不面向社会公众发行,只面向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发行方式:融资券发行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企业自主选择主承销商。企业变更主承销商的,须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需要组织承销团的,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企业不得自行销售融资券。承销方式及相关费用由企业和承销机构协商确定。发行价格:融资券的发行利率或发行价格由企业与承销机构协商确定。发行期限:融资券期限最长不超过365天,发行融资券的企业可在上述最长期限内自主确定每只融资券的期限。发行规模:对企业发行的融资券将实行余额管理,即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投资风险:融资券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融资券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以实名簿记方式登记托管,中央结算公司负责提供相关服务。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融资券的发行、交易、登记、托管、结算和兑付进行监督管理。与其他融资方式相比,短期融资券有三大优势。首先是成本优势。按照目前的债券收益率结构,1年期短期融资券相比短期贷款利率有2个百分点左右的成本优势。二是短期融资券更加灵活。比如采用备案制,发行手续相对简单,发行周期明显缩短;余额管理系统使发行人能够根据市场利率、供求关系、自身融资需求和现金流特征,灵活决定产品的发行时机和期限结构;银行间市场聚集了市场中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等。它们庞大的资金规模有利于发行人在短时间内完成融资。第三,有利于树立市场口碑。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和定期披露财务信息,企业可以在资本市场上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为持续融资、长期债券融资和股权融资奠定信用基础。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短期融资券的政策背景是中国金融市场和中国货币市场发展的重要机遇。货币市场的发展对于改变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失衡,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防止广义货币供应量过快增长,维护金融大局稳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如何抓住重要机遇期,促进货币市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关系金融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中国货币市场发展面临的主要挑战是发展不平衡的挑战。这包括两个方面的不平衡:一是货币市场各子市场发展不平衡。银行间同业拆借和债券回购市场规模较大,短期国债和短期政策性金融债券存量较小,不存在融资性商业本票和大额可转让存单。二是货币市场产品、参与者、中介机构和市场规则体系发展不平衡。货币市场子市场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大多根源于货币市场发展的不平衡。如果仅仅采取局部的改革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将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有时甚至会带来新的问题。货币市场的参与者、产品和运行规则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矛盾运动是货币市场发展的动力。货币市场的全面均衡发展表现在参与者市场化程度提高、金融产品日益丰富、运行规则不断完善。但是,货币市场三要素的发展不能“急行军”。在某个阶段,一个要素的发展必然比其他要素快,而且会带动其他要素的发展。中国货币市场的发展表明,产品创新是推动中国金融市场整体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加快金融产品创新,完善市场规则体系,推进参与者市场化,是现阶段重要的发展政策。在银行间市场向机构投资者发行的短期融资券是一种货币市场工具。目前,银行间市场引入短期融资券的条件基本具备,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发行短期融资券是以货币市场发展推动整体金融改革的重要政策措施。发展短期融资券市场有利于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根据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理论,货币政策的传导不仅通过银行信贷渠道,还通过市场利率的变动。目前,我国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结构决定了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主要依赖于信贷传导,货币政策的传导受商业银行行为影响较大。改善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和管理水平,使其行为对货币政策的操作产生正反馈效应,是加强货币政策传导的重要手段,但实现这一转变需要很长时间。当前更为现实的是强化货币政策的市场传导效率,即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市场,让企业融资更多地通过市场进行。中央银行可以通过调节货币市场的资金供求来影响货币市场的利率,从而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投资行为。在保持货币政策信贷传导机制不变的同时,要提高市场传导机制的效率。发展短期融资券市场有利于维护整体金融稳定。与间接融资相比,直接融资具有市场透明度高、风险分散、金融稳定等特点。债务人违约是市场经济的常态,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当企业违约时,由于贷款透明度低,难以对企业形成有效的市场压力,企业的风险直接转化为银行的风险,不良贷款的积累转化为金融系统的风险,最终需要央行处置。与短期贷款相比,短期融资券信息透明度高,在整个发行过程中和债券足额兑付前,信息披露和信用评级严格,违约事实会公开,市场约束力强,有利于减少因约束不足导致的道德风险恶意违约,降低企业风险转化为银行风险的概率;第二,风险分散。短期融资券投资者众多,风险责任分散。此外,短期融资券可以在二级市场流通。发行人信用状况的变化可以通过二级市场的价格变化和不同投资者之间的债券转让,被更多时间、更多投资者消化,降低了单一投资者的风险,降低了风险积累并转化为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有利于金融稳定。短期融资券市场的发展有利于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协调发展。短期融资券作为企业的一种主动负债工具,为企业进入货币市场融资提供了渠道。与一般企业相比,好的上市公司具有治理结构相对完善、信息披露相对透明的优势,具有成为短期融资券发行主体的优势。优质上市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可以有效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提高经营效率。还可以通过合格机构投资者市场加强对上市公司的外部约束,有利于提高作为资本市场微观基础的上市公司质量和资本市场的长远发展。在证券公司获准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基础上,新兴的短期融资券市场拓宽了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为证券公司发展新业务、提高盈利能力创造了有利条件。短期融资券也为基金等新兴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环境,基金规模的扩大是资本市场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银行间市场短期融资券的推出丰富了货币市场工具,将改变直接债务融资市场长短期工具发展不协调、国债市场与非国债市场失衡的问题。综上所述,发展短期融资券市场有利于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协调发展。《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属于中国人民银行的部门规章,主要规定了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基本原则、监管框架、核心规范、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主要监督管理措施等。《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的主要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明确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和交易进行监督管理,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必须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二是明确短期融资券只面向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发行,不面向社会公众。三是规定短期融资券以备案方式发行。四是规定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实行余额管理,期限实行上限管理,发行利率不受控制,短期融资券在中央结算公司实行无纸化集中登记管理。五是规定发行人进行信用评级、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六是明确了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规范。短期融资券的市场框架如何设计才能体现市场化原则?在推动短期融资券市场发展的过程中,首要问题是坚持市场化取向原则,并将这一原则贯穿于推动市场发展的各个环节。在市场准入方面,要坚持弱化行政干预,市场能解决的问题要交给市场,风险识别和风险承担的责任要交给投资者,信息披露的责任要交给专业评级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行政部门要坚决从发行人的实质判断中解脱出来。在发行方式上,坚持代销、包销、竞价等市场化发行方式,发行利率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在市场发展过程中,要坚持客观规律,注重循序渐进。《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监督管理下的信息披露规则,明确规定了包括发行信息披露、持续信息披露、重大事项临时公告、过度投资公告、违约事实公告等一整套信息披露制度,并逐一落实监管责任、信息披露媒介和操作流程。信息披露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监管,重要信息同时在“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信息网”上公布,便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获取和分析发行人披露的信息。对于虚假信息的披露,《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停止发行人发行短期融资券、停止中介机构从事相关中介业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等多种措施。自2002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在一些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证券公司和财务公司之间统一了信息披露规范,并在银行间市场的信息披露方面取得了经验。中国人民银行将严格按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继续加强信息披露的监督管理,完善信息披露的内容要求,继续完善信息披露的监测分析机制。如何正确看待短期融资券的信用风险是短期融资券市场发展的核心问题,必须正确对待。首先要认识到信用风险的客观性。发展非政府债券市场,信用风险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不能指望短期融资券是一种没有信用风险的金融产品。如果信用评级机构已经给出了正确的认定,投资者有能力和准备,发行没有违反发行规则,那么部分短期融资券的违约风险是正常的,是市场允许的。在直接融资模式下,这种风险是在公开、公正、公平的情况下,由众多投资者共同承担,而不是集中在银行系统,不透明,形成潜在的金融风险。其次,信用风险应该主要通过市场化手段,由市场来消化和解决。如果短期融资券采取行政审批的方式,主要依靠管理层对发行人资质的严格审查,会抑制市场的发展。第三,引导不同性质的投资者以不同的方式应对信用风险。市场上有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前者风险意识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强,后者风险判断和风险承受能力较弱。管理层应在市场准入上区别对待投资者,最大限度降低信用风险的影响,只允许合格机构投资者提前参与短期融资券,鼓励个人投资者通过基金、集合理财产品等间接投资短期融资券市场。短期融资券对银行整体来说是“利空”。很明显优质客户是银行贷款最信任的对象,但现在部分客户的融资是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来解决的。一般来说,一个企业有一个基本银行和若干个普通银行。过去游走在合作边缘的普通银行,通过担任主承销商,加深了与发行人的关系,借机扩大了业务范围,甚至可能实现身份从次级到初级的转变。从本质上讲,短期融资券的推出有利于改变商业银行现有的经营模式,提高市场化经营水平,借助外力推动商业银行改革。没有进一步改革短期贷款利率的“内力”,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创新和金融创新也将面临诸多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