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的董事会和监事会需要在半年报中进行公告吗?
需要一个通告。
新三板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
第二十二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中期报告所涉及的重大事件首次触及以下任何一点后,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
(一)董事会或者监事会作出决议时;
(2)签署意向书或协议时(不论是否附加条件或期限);
(三)公司(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重大事件发生时。
新三板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
第二十二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中期报告所涉及的重大事件首次触及以下任何一点后,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
(一)董事会或者监事会作出决议时;
(2)签署意向书或协议时(不论是否附加条件或期限);
(三)公司(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重大事件发生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