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买新房第一套补贴8000元,第二套补贴1.2万元。

5月6日,四川省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布,凡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每套8000元的购房补贴。凡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每套12000元的购房补贴。

此外,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可享受每套5000元的购房补贴,且该政策可与前两项叠加。

同时,乐山还执行住房公积金“认贷不认房”的认定标准;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的计算“倍数”;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稳步开展异地灵活就业缴存住房公积金人员使用住房公积金。

在加大非住宅库存去化支持力度方面,继续推进地下车位库存去化。对购买车位的购房者给予2000元现金补贴(二次购买及以上车位除外)。

此外,要加大对房地产的金融支持力度,稳步开展对房地产市场的金融政策支持。据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落实“房住不炒”、建立房地产金融长效机制的基础上,将稳步有效释放金融政策信号。在符合相关房地产金融监管政策的前提下,充分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理信贷需求。因城施策,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最低贷款利率要求。乐山要求金融机构不得随意抽贷、断贷、压贷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地产开发贷款。

就在前一天,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乐山市中心城区支持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有效期至2022年6月65438+2月31。

其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涉及四个方面。

一是优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支付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开发企业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应当按照开发项目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建设规模,预交50%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其余50%由开发企业书面缴纳。自施工许可证签发之日起,最长支付期限不超过一年,并承诺在办理最后一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支付全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第二,营造良好的市场营商环境。实行预售资金“绿色通道”。优化房地产项目前期建设程序。开工前手续应分阶段办理。新开发项目可按基坑工程和建筑主体(含地下室)分期申请施工许可,项目为同一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大责任主体要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优化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范预售资金存取等相关措施,着力解决开发企业现金流困难,有效提高市场应变能力和活力,在保证工程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促进房地产行业良性循环。按照“严管厚爱”的原则,进一步优化预售资金使用流程,压缩预售资金审批时限,对信用等级为A级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预售许可和预售资金“绿色通道”。

第三,继续加强住房保障的深度和广度。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难”问题。根据保障对象的具体情况,分类确定公租房准入条件和租金标准,加强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政策扶持,确保应保尽保。不断完善公租房管理制度,在巩固公租房全包政策的基础上扩大普惠性,探索、评估、修改我市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准入条件,更好解决新市民、年轻人等住房困难人群的阶段性“住房难”问题。

第四,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开展新建商品房“交房交证”试点。为解决“长期无法交房”、“居住权与产权不同步”等问题,对商品房销售资金监管、购房合同网上签约备案、纳税、不动产预告登记等多部门流程进行优化整合。新建商品房交付使用的同时,应当及时为购房者办理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