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的收购一定要在上市公司之间吗?
收购不一定要在上市公司之间,也可以收购未上市公司。根据购买人是否为多数,可分为独立购买人和多数购买人。独立收单机构也称为单一收单机构或单一收单机构。独立收购方与其他收购方没有事实上或法律上的协同,而是为了各自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收购。所以收购不一定要在上市公司之间。
法律依据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条
公众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四条
公众公司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国有股转让、对外投资等事项,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批准后方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