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永明犯罪记录
闫永明因涉嫌职务侵占罪于2005年8月22日被红色通缉令通缉。
1992年6月30日,闫永明与他人合资成立通化李三化工公司(下称“李三化工公司”),注册资本4.6亿元,其中闫永明个人占股96%,是通化乃至东北地区为数不多的亿万富翁之一。此时的闫永明才21岁。
1993,通化生化制药厂上市前正在进行股改,李三化工出资10万元入股。1997年4月,股票上市发行。2000年,李三化工通过一系列收购成为最大股东。同时,闫永明也进入了公司董事会,一个月后当选董事长。
闫永明曾在通化金马任董事长时,以3.1.8亿买下了被称为“中国伟哥”的壮阳药奇圣胶囊,因此被称为“中国伟哥之父”。
2001,通化金马业绩暴跌,亏损5.84亿元。同年5438年6月+10月,闫永明辞去通化金马董事长职务,后携巨款逃往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
闫永明潜逃后,中国警方和澳大利亚警方连续追逃,追回部分赃款。
2010 1,通化马东发布公告称,2002年4月29日,吉林省公安厅对通化金马源董事长闫永明涉嫌职务侵占罪立案侦查。2007年6月5438+065438+10月,澳大利亚警方根据吉林省公安厅提供的证据,将闫永明转往澳大利亚的非法钱款283585.7万美元返还中国。2009年6月5438+2月31日,吉林省公安厅、财政厅将挪用款项及利息汇至通化金马,共计28465438美元+0.889760元(折合人民币1.931.700元)。
通化金马称,李三化工仍欠通化金马5000多万元。闫永明拥有李三化工96%的股权,是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