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可以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机构包括

在中国可以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机构包括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私募机构、信托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公司、期货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商业银行。

基金管理公司和信托公司是我国传统的资产管理行业。随着我国居民个人财富的不断积累,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纷纷开办资产管理业务。基金管理公司和信托公司是中国可以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机构类型。

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期货、基金等金融投资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和限制运作客户资产,为客户提供证券等金融产品投资管理服务的行为。

除了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还有第三方理财公司。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在资产管理市场的扩张和定位,与今天的私募基金有些相似。

捆绑嫁接专家理财和灵活的合作条款,作为打开资产管理市场的突破口。诺亚财富、尹姬资产、立德财富都是这样的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

资产管理的本质如下:

(1)所有的资产管理活动都需要风险和收益的匹配。

(2)管理者必须坚持“卖方负责”。受人民委托,管理者必须忠于人民事务,始终坚持“投资者利益第一”的原则

(3)投资者必须“自担风险”。投资者承担最终收益和风险,不存在保证收益等“刚性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