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制定公司的财务制度?
一.一般原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充分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和员工有效监督公司财务部的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规则
一.一般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以“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经总经理批准的计划内付款,经相关事业部总经理书面授权,财务总监监督审核后方可办理;如果是计划外的,必须得到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的职责
1.提出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和会计组织程序的方案。同时负责会计人员的选拔、培训和考核。
2.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政策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型,指导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负责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考核。
3、成本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2)财务主管的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部门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转岗聘用、晋升和解聘等工作。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的会计和财务管理制度,实施会计电算化管理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资本运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7、组织和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执行;协助财务经理控制、分析和评估成本。
10,负责监督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归档,并按规定程序申报销毁。
11.参与价格、工资、奖金和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会计责任
1,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记账、复式记账、报账,手续齐全,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的开具和审核,监督各项业务资金的发生和回收,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和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和保管,统计报表的上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出纳的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收现金,不打白条出库。
3.每日进行银行和现金收付业务的结算,并及时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第三,现金管理系统
1.公司的出纳负责所有的现金收支。
2、建立健全“现金日记账”账簿,出纳应根据批准的收支凭证逐笔登记现金流量收支账目,并每日与余额核对库存。每月结一次账,账实相符。
3.当手头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到现金后,应立即签发“支票收回登记表”一式四份,由付款人在右下角签名,交付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一份。
5.任何现金支出都必须按照相关程序提交审批(详见支出审批系统)。如果因出差或其他原因需要预支现金,必须填写借条,经总经理批准后才能使用现金。借款人应在出差或借款回来后三天内偿还或报销出纳(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付单据处理完毕后,出纳应在核对无误的收付凭证上签字盖章,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付章,防止重复报销。
第四,支票管理
1.出纳负责购买、填写和保存支票。
2、建立健全“银行存款日记账”簿,出纳应根据批准的收付凭证,逐笔顺序登记银行的往来收入和支出账目,并每天作出余额;每个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到支票后,应立即签发“支票收回登记表”一式四份,由付款人在右下角签名,交付款人、付款部门、出纳、会计各一份。
4.使用支票时,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理、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由出纳签发。
5.签发的支票上必须有收款人的名字。
6.签发的支票必须由收款人在支票抬头签名或盖章。
动词 (verb的缩写)印章的保管
1.银行印章必须单独保存。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章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保管。
不及物动词现金和银行存款库存
1.出纳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就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存、收、支、结情况编制“出纳报告”,会计或总经理指定的人员在每周五下午和每月月底进行定期对账,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将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余额进行核对,未清项目应与会计的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
3.其他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和规定执行。
支出审批系统
一.目的
1,为了简化支出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个人侵占公司财产。
二、应用原则
(一)使用商业单位、商业计划和预算,经授权行使最终裁决权。(经理/部门主管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经营指标)。
(2)部门经理可以以书面形式将其权力或部分权力适当地委托给他的副经理或部门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