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在浙江宁波北新建材受伤。10的赔偿是多少?
最低达到10级及以上的有三种补偿,分别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部分地区规定此项补偿由企业支付给伤者)、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由企业支付给伤者)。
如果不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你还在本单位工作),你只能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有些地方不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得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再就业基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暂不领取。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津贴:补偿7个月工资。
一次性伤残再就业基金:补偿我2个月工资。
一次性医疗补助:补偿我2个月工资。
本人工资是指因本单位发生事故或者患职业病,导致工伤的职工本人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单位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月平均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用人单位未给职工购买社保的,上述补偿由用人单位参照上述补偿标准承担。
对了,有的用人单位在计算自己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时,是按照实际收入计算的,有的是按照社保缴费基数的基本工资计算的。他们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异!比如十级伤残赔偿的一次性伤残津贴是按7个月工资计算的,假设你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实际收入工资是5000元,那么7乘以5000等于35000元;但是社保局的计算是按照缴费工资计算的。你受伤前02个月平均工伤社保缴费工资基数单位65438+报2000元给你。如果社保局结算一次性伤残津贴,那就是7乘以2000等于14000元。那么35000减去14000等于21000,金额相差巨大。然后这21,000元由用人单位补给你(我们单位就是这么做的),连带薪停工的工资都是按照伤者正常出勤工资计算的。比如他上班的工资一个月7000元,因工伤不能上班,每个月照常给伤者赔付7000元。绝大多数企业做不到这一点,最多支付基本工资,也就是说,如果你正常月收入7000元,基本工资只有2000元,那么只给受伤人员支付2000元(或者按照地区平均工资),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很多企业不愿意按照实际收入对伤者进行赔偿,主要是因为计算出来的赔偿会导致企业负担重、成本高,所以大部分企业都是按照社保的缴费工资(或者按照地区平均缴费工资)来计算对伤者的赔偿。站在劳动者的角度,可以要求企业按照实际工资计算赔偿。甚至可以说,除了三项社保赔偿,我们还可以要求企业进行赔偿(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