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票投资的法律规定

股份投资的规定如下:

1.股东可以用现金、实物、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资产出资;

2.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进行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价值。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定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购买股票的方式规定:

1.所谓民间的“股”,大多是指与他人合伙。合伙主要是与人合作,所以要对合伙人的性格、信誉、能力、资源、管理、组织水平有充分的了解,在合伙事务的管理和运作上最好有相同的志向和目标,在性格上也要能基本相处。另外,关注合伙事务的盈利前景。如果已经成立合伙组织,要调查之前是否有亏损,外债是否没有结清等等。在工商登记注册的是合伙企业的,应当在加入合伙企业后办理工商登记。如果是个体户,可以不用办理工商登记,但至少要签订书面的合伙协议;

2.有限责任公司“入股”的,需要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投资、验资、签订协议、修改章程、办理财产转移手续、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比加入合伙企业复杂;

3.入股方式主要包括资金、设备、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有比例要求)或其他可征税财产。技术(专利权、商标专用权、技术秘密等。)、不动产(土地、房屋、商铺等。)和动产(基金、机动车辆)可经全体股东评估或认可,取得相应份额的股权。公司法规定资本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综上所述,投资入股除货币外,还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资产出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进行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价值。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定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进行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价值。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定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