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融资融券是什么意思?

法律解析:融资融券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或融资融券,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资融券交易)的行为。其实市政公司的融资融券就是指融资融券。对于上市公司融资融券,是指股东向证券公司提供抵押物,通过证券公司提供的资金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这样一种行为。一般上市公司,融资融券在保证金、法律关系、交易权利等方面与普通交易方式有较大区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十二条公司发行新股的首次公开发行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组织机构健全、运转良好;(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三)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没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行为;(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应当符合新股首次公开发行的条件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用途使用;资金用途的任何改变都必须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决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但是,按照募集公司债券的方式,除非上市公司通过购买本公司股票的方式转换公司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