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开曼免税公司
开曼群岛获豁免公司的注册程序及要求与本地公司相同。免税公司需要至少一名董事。获豁免公司不得在开曼群岛开展业务,除非此类业务直接有助于公司的海外业务。此外,获豁免公司不能邀请开曼群岛人民认购其股份或债券。除非得到开曼群岛财政司的批准,否则获豁免公司不得在开曼群岛持有土地。豁免公司的好处包括:
(1)豁免公司向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提交/报告股东详情;
(2)豁免公开公司股东/成员登记册供公众查阅;
(三)免除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4)免税公司可向开曼群岛政府提出申请,并获得不会被起诉的保证。首次申请获得的保障有效期为20年,到期前可以申请续保。
(5)获豁免公司可申请撤销注册,并将其注册状态转移至其他国家。
(6)获豁免公司可注册为有限公司。一个有时间限制的公司至少需要两个股东,最长的有效期是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