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是否需要设立审计委员会?有什么规定吗?

是的,上市公司应该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应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委员会中的独立董事应超过半数为召集人,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是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之一,在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和财务工作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关于审核委员会的组成:

《上市公司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第三十八条规定: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可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和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均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的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查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规定,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审计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经两名以上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或者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召开临时会议。根据相关规定,我们可以知道深交所的上市公司要求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也就是一年至少召开四次,而这四次分布在每个季度,而上交所要求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