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银行保险队伍建设

1.河南投资担保行业发展迅速的原因是什么?

2009年至2010年,我省担保公司数量呈爆发式增长,达到1640家。担保行业发展迅速的原因是什么?业内人士几乎一致:有市场,就有需求。

1,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中小企业融资有多难?看看疯狂的高利贷市场就知道了。“珠三角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一般在5分以上(指月息,下同),长三角不低于4分。很多中小企业陷入了不融资的窘境,如果融资,无疑是饮鸩止渴。”(2011 7月28日大河报《百亿保底资金》徘徊》)。我省民间投资担保利率,月均利率1.5,处于国家对民间借贷的法定利率区间内,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2.为民间资本开辟相对稳定的投资渠道。

看看中国人面前的投资市场。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年利率为3.5%,而物价水平指数(CPI)曾高达6.5%。人们已经“享受”负利率待遇很久了,银行的服务收费与日俱增。股市:2011年8月8日“中国股市最高损失近1.3万亿,相当于全国1000万人,每人一天损失1000元!”(2011大河报《恐慌蔓延全球,8月9日股市遭遇“黑色星期一”)。期货、外汇、黄金:任何涉及“保证金”交易的投资都可能让你血本无归。保险:保险产品的功能原本是防范风险,现在却被扭曲成“理财产品”误导客户。业务员的口头禅是:“比银行利息高!“正是通过这些所谓的‘投资’渠道,老百姓的钱不断流入少数人的口袋,造成了贫富差距的扩大。

2007年,国内某著名保险公司董事长兼CEO年薪661.6万元,引发舆论哗然。“创业板融资超过100亿元”“创造了近千名亿万富翁,却未能为中国的创业者提供实现梦想的资金来源。”(大河报《龙种到创业板跳蚤的三个原因》)“普通投资者深陷其中。”(大河报,资本市场不能成为造富机器)

民间投资担保相对稳定。收益虽然高,但没有超过法律规定,有一定风险,应该是合理的。

3.缓解年轻人就业困难。

据大河报报道,我省有3.5万名担保从业人员。据我所知,很多大型的河南投资担保也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担保公司的员工大多是大学生。他们训练有素,热情有礼,非常可爱!

4、民间投资担保公司老板能赚钱。

担保公司的老板们是担保行业发展的核心力量,很多都是成功的民营企业家。开公司的目的是赚钱。赔钱的生意谁来做?

5、规范民间借贷市场。

来自全国各地的消息显示,民间借贷市场高利贷猖獗,月息6分、7分甚至超过1毛!老板的“跑路”是高利贷逼出来的,不是合法的民间投资担保。合法民间投资担保的利率,依法不得超过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其实对于民间借贷市场来说是一种常态。合法的民间投资担保越发展,高利贷的市场空间就越小。

6.缩小贫富差距。

民间投资担保,投资多为穷人,大部分是老年人,他们攒了一辈子养老钱,几十万,几十万,希望有一个安全高收益的投资渠道。借款人大多是有钱人,都是身家几百万、几千万、上亿的民营企业家,以较高的成本借钱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转。两者各有所需,实际上缩小了贫富差距。

民间投资担保顺应了经济发展的需要,利国利民,这是其快速发展的根本原因。

第二,政府“整顿”担保行业的方向是什么?

2010 12.03大河报《河南担保业应规范发展》一文透露,“记者从省工信厅中小企业服务局获悉,从2010 12 1,到2012 3 365438+。2010,12,10,大河报文章《河南担保“告急”》再次透露:“省工信厅再次确认担保机构规范整顿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底。”

也就是说,直到6月份11,201,省工信厅才公布了全省246家担保机构名单,其中郑州104家。名单大部分不知名,内部人士说是专门做银保的。后来发现名单上还有其他人在2010 12 1之后拿到了注册证甚至营业执照。原来政府可以说不算,政府公信力瞬间崩塌!

省工信厅还公布了融资性担保机构资质的五个条件。第三条去年以来,与银行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6543.8亿元以上或授予银行授信6543.8亿元以上。我心里一直嘀咕:这不是资格!没资格就敢做6543.8亿元的银保业务。这不是在鼓励非法经营吗?

2011年7月28日,大河报刊登了一篇题为《百亿担保资金》的文章,副标题为“通过此次整治,将洗去约1300家担保公司,淘汰率近80%。”文章称:融资性担保公司将以“银保”为核心业务。大量担保公司的转型有两个方向:“一是回归实业领域”,即退出担保行业。"另一个转型方向是与担保领域相关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我也注意到,从12,10(工信部公布初审合格名单前1天)开始,大河报关于私募的文章突然多了起来。

到2011年9月,某担保公司终于拿到了营业执照,发证日期为2011年8月8日。接着,数十家担保公司在媒体上以广告的形式公布了《承诺书》。9月15日,大河报《河南担保业高调承诺的背后》一文称:“省工信厅要求第一批通过初审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担保公司按照上述内容在媒体上进行公开承诺,模板也由工信厅提供。”“原来担保公司主要做的私人担保理财业务一定不能做。”“和银行合作是下一步的主要方向。”业内人士透露,已经拿到营业执照的公司,省工信厅已经明确告知不允许做民间投资担保业务,工信厅也在这些公司内部安装了摄像头。

我才明白,政府“整顿”担保行业的方向是禁止民间投资担保!我以为政府要整治高利贷和非法集资,没见他们有一根毫毛。反而是我先杀了合法的私人投资担保。

3.民间投资担保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民间投资担保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年6月30日,担保法获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发布主席令,于6月30日1995生效。当时还没有担保公司,但是担保的民事行为已经存在,受到国家专门法律的保护。

《担保法》第七条:“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担保法第七条规定的其他组织包括:(1)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这些规定为依法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担保公司的担保资格提供了法律依据。政府试图通过“备案证明”和“许可证”剥夺担保公司的合法担保资格,是非法的、无效的。

《担保法》第三条:“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担保;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或者企业有权拒绝强制其为他人提供担保。”政府以营业执照相威胁,强迫担保公司向银行担保或获得银行授信6543.8亿元,强迫担保公司在媒体上作出“承诺书”,是粗暴干涉企业自主权的违法行为,担保公司有权拒绝!

《担保法》第二十一条:“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为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提供了法律依据。1991 8月3日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意见》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的四倍。超过这个限度,超出的利息就不受保护了。”这一规定划清了合法民间借贷与高利贷的界限。《担保法》第五条:“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根据这一规定,担保公司为合法的民间借贷合同提供担保也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政府封杀合法的民间投资担保是非法的、无效的。

必须说明的是,在中国,只有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行政长官签署,才能成为法律。政府部门制定的规章不得违反法律或与法律相抵触,否则将是非法和无效的。法律不仅应该被普通人遵守,也应该被政府遵守。

4.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什么?

2011 6月21国务院30号文件(2011)《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意见》;

(三)融资性担保机构应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原则,以融资性担保业务为核心业务...

(四)鼓励县域内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强对中小企业和“三农”的融资性担保业务,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依法进入融资性担保行业...

(七)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融资担保机构的合作...构建平等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

这份文件中没有规定担保公司只能向银行“融资”,不得向民间融资。担保行业最初是在民间投资担保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融资”二字是为了区别于官办担保公司的“政策”。人保和银保都是主营业务。担保公司做多少人保,做多少银保,属于企业的自主权,由企业自主决定,政府无权干涉。如果政府强制担保公司只做银保不做民保,不仅不合法,而且违法。

5.民间投资担保的发展会导致银行倒闭吗?

这可能是政府担心的问题,也可能是政府要禁止民间投资担保的一个原因。但是,这样的情况是不可能的。

1.民间借贷不能代替银行借贷。

民间借贷只是银行借贷的补充,并不能取代银行借贷。融资客户在银行贷不到款的时候就去民间借贷。大家都知道银行贷款利率低。如果能从银行贷到款,谁会去民间借贷?银行应利用自身优势,为客户提供高效、方便、快捷的服务,与担保行业开展良性竞争。不能指望政府取缔民间投资担保(部分保险人也有这种心态),维护自己的金融垄断地位。

2.担保业务的资金来源有限。

截至2011年8月,我国人民币存款余额为78.67万元。说这些钱都用来做投资担保,只能是笑话。首先,民间投资的唯一保障是居民存款,居民存款只占人民币存款总额的一部分。居民存款可以作为投资担保,只能有一部分是“闲钱”。因为投资担保的风险,不是所有人都会做的。担保行业鱼龙混杂,不是每个人都能看清楚的。综合这些因素,实际流入民间投资担保的钱是有限的。

3.担保业务的市场也很有限。

民间投资担保的融资客户仅限于生产性民营中小企业。而且不是每个融资客户家里都能拿到钱,只有优质的中小企业才能拿到钱。这是因为几乎所有的担保公司都是民营企业。面对巨大的赔付风险,融资客户的筛选非常严格,淘汰率十有八九。市场经济就是优胜劣汰。只有这样,才能保持民营经济的健康、良性、可持续发展。

4.担保业务流程离不开银行。

首先,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存放在银行的。其次,投融资客户之间的资金交换是通过银行进行的。再次,融资客户的资金周转也是通过银行,就像银行贷款客户一样。

总之,政府的担心是多余的。

6.担保行业和私募股权投资有关系吗?

这两者毫无关系。首先是媒体,似乎有政府的影子(见本文第二部分第四段)。

2011 7月15大河报《投资,跟着私募跑》对私募做了客观全面的讲解,要点如下:

募集资金的方式:“私募最大的特点就是不公开”,“其实就是不公开宣传,向特定投资者私下募集资金”。

“合伙制”私募:“由专业管理机构或人员担任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每年按基金总额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预定收益超出部分“按比例分享”,如20%。"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者可以根据合伙协议享有合伙收益."

收入来源:“对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最后通过企业上市、并购、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获取收入。”

风险:“不是每个投资项目都能如期成功退出。”"私募股权基金可能接管企业的烂摊子."理由:“一是投资管理人的专业能力和道德风险,二是投资项目的风险。”被投资企业可能“业绩下滑、停工甚至破产。”

谁的“游戏”:“私募本身就是针对特定群体募集的,不是所有普通人都能参与的投资方式。”以“鼎辉”(私募基金名称)为例。“单笔投资的要求是3000万元。“合伙私募”投资人数量不超过50人。”

与非法集资的区别:“根据最高法院对非法集资活动的判决”,“民间集资活动和非法集资活动的定义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集资的对象,民间集资是针对特定对象的”。“非法集资的特点是谁都能拿钱。”“第二,人数有限...对于有限合伙企业的私募,数量不能超过50个。非法集资就是只要有人拿钱,参与的人越多越好。”“还有一点要特别注意:是否有收益的保证或承诺。私募基金没有担保或收益承诺,担保或收益承诺是非法集资的唯一法宝。”

看完这篇文章,我的结论是:1。私募不是普通人玩的游戏。2.私募一旦“越界”,就涉嫌非法集资。3.引导担保公司和普通人私募有“引诱好人卖淫”的风险!

7.阻断民间投资担保会有什么后果?

1,加剧中小企业融资难。

禁止民间投资担保,相当于切断了民间资本与民营经济的合法联系渠道。民间投资担保的兴起,原本是为了弥补银行贷款的不足。民间投资担保禁令后,大家都挤进银行排队贷款,融资难度加剧可想而知。2011年6月30日,大河报报道了《河南担保准备银保》一文,转述业内人士的话:“自上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以来,银行贷款异常紧张,连批下来的房贷都因为没有额度而迟迟不能发放。在当前银根从紧的背景下,担保公司从银行融资更加困难。”因为借不到钱,会有更多的老板跳楼。

2、高利贷、非法集资更加猖獗。

合法的民间投资担保渠道被堵住后,民间资金会流向哪里?流回银行等着被CPI吃掉?资本的逐利性使其更容易流向高利贷和非法集资。在高利贷的威胁下,会有更多的老板跳楼。在非法集资的诱惑下,会有更多的人上当。事实上,在大河报刊登了一系列“私募”文章后,以“私募”为名的非法集资、诈骗案件也多了起来。

3.成千上万的年轻人再次失业。

担保公司是在民间投资担保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民间投资担保不允许做,民间融资当然不需要人。担保公司必然会大量裁员。专做银保,大量担保公司难以生存,不得不倒闭。梦想破碎,数以万计的优秀青年将再次流落街头,踏上艰难的求职之路。

4.民营担保公司很难生存。

2011年7月4日,大河报报道了《河南担保准备银保》一文,转述业内人士的话:“与通胀背景下汹涌澎湃的追求高收益的民间资本相比,银保融资不仅存在速度问题,更重要的是会影响公司的业务规模,必然影响担保公司的利润。”开公司赚不到钱,就得关。

政府要担保公司专营银保,实际上是在把银行的风险转移给担保公司。2011 9月14日,大河报报道福建安溪民间借贷崩盘,一村主任负债3亿多元出逃,安溪工商银行涉案5000多万。如果这5000多万由私人担保公司担保,恐怕这个担保公司也会倒。

在这种情况下,大量担保公司将退出历史舞台(或者被政府赶出历史舞台),只剩下少数由政府出资的所谓“政策性”担保公司“笑傲江湖”。取缔民间投资担保不是发展,而是毁灭担保行业!

8.普通民众对政府有什么期待?

答案只有一句话:支持合法投资担保,打击高利贷和非法集资。

1.什么是合法投资担保,什么是高利贷,什么是非法集资?

合法投资担保:依法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担保公司,向合法借款合同的债权人提供担保,包括民间借贷担保和银行贷款担保。

高利贷:机构或个人以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发放贷款,利率为银行同类贷款的4倍以上的行为。大多数受害者是私营企业主。

非法集资:2010 12.2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法集资的司法解释》第一条:“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虚假融资的本质是以欺骗手段吸收资金。大部分受害者都是普通人。

2、合法投资担保与高利贷、非法集资的区别。

与高利贷的区别:利率是否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四倍以下是合法投资担保,四倍以上是高利贷。

与非法集资的区别:是否吸收资金。担保公司只能为借款合同的债权人提供担保,不能吸收资金。吸收资金属于非法集资。

不法分子为了欺骗民众,获取非法利益,故意混淆两者的区别。如果政府混淆了两者的区别,可能会把拳头打错地方。

3.如何支持合法的投资担保?

2日至4日,温家宝总理赴温州调研民间借贷。他强调,支持和发展中小企业具有全局性和战略性。要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监管,引导其阳光化、规范化发展,发挥其积极作用。2、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了许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金融支持(六):“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基础上,促进民间借贷健康发展。必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减少行政干预。”

合法的民间投资担保是民间借贷的阳光化、规范化发展。我们希望省政府立即停止禁令并拆除摄像头。政府颁发的1640以上营业执照是担保公司担保资格的确认。具有法律约束力。“备案证”和“许可证”重复资质认定,法律上自相矛盾,实践中不可行。除了滋生腐败,没有任何意义。

河南省政府关于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是正确的,因为这样可以增强担保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期待政府尽快落实。对于注册资本符合政府要求的担保公司,要尽快核发新的营业执照,以利于担保公司正常开展业务。达不到要求,就到了期限;逾期则停止新业务,老业务结束时由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4.如何打击高利贷和非法集资?

这里指的是打着担保公司旗号的高利贷和非法集资现象。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作为担保行业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制定政策。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尽快制定担保行业的详细规定。监管细则应明确规定担保公司的设立和撤销条件、注资要求、赔偿准备金率、高利贷和非法集资的界定以及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警告、限期整改、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制定这个监管细则,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担保机构的意见,避免“闭门造车”

各级工商部门是实施本监管细则的执行机关。工商部门依照本监管细则的规定,核发和吊销营业执照,查处各种违法行为。要鼓励群众举报,举报属实,有奖励。

至于高利贷,一经查实,立即停业整顿,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如果利息超过国家规定的数额,融资者可以拒绝支付。对于暴力讨债者,公安机关介入,依法严惩。对于非法集资,一经查实,公安机关立即介入,控制公司负责人,责令返还投资人本金,吊销营业执照,追究法律责任。严禁超限额担保(注资6543.8+0亿,单笔担保余额超过1000万)。一经查实,将予以处罚。政府真的这么做了,不信天下不太平!

腐败和不作为是一些政府监管部门最严重的两个问题。在担保监管问题上,政府如何作为,全省人民拭目以待!

九、作者声明

民间投资担保形式是河南人(具体是河南成邦担保公司)适应经济发展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法律的创新,是河南人的骄傲。希望河南省政府能在担保行业的整治上为全国做出表率。

因为是一个新生事物,所以无论是政府、媒体还是公众,对担保行业还是有一些模糊的认识。为了给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与社会各界沟通,我将此文发给相关政府负责人、各大担保公司和互联网。欢迎各界传阅、转发、下载,欢迎批评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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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网络收藏作者:中国人寿经济学家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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