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简介
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假设企业集团为单一会计主体。要定义这个主题,必须解决两个问题:
(1)这个课题的资料提供给谁?
(2)提供这些信息的目的是什么?
传统上,合并会计报表主要是为母公司或控股公司现有的和潜在的普通股股东(指法定控制权,下同)编制的,强调母公司或控股公司股东的利益。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股东权益和合并利润表中的净收益仅指归母公司或控股公司所有并取得的部分,少数股东权益视为负债,几股享有的净收益视为费用。合并会计报表只是母公司会计报表的延伸和扩展。这是母公司理论的要点。
母公司理论以法律控制为基础,通常通过持有多数股权和投票权(通常超过50%)来获得,但也可以通过使一家公司处于另一家公司法律控制之下的控制协议来实现。当某家公司处于另一家公司的合法控制之下时,母公司或控股公司可以完全控制其子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因此,母公司理论与现行实务中的法律法规是协调一致的,或者说现行实务中关于合并报表的法律法规反映了母公司理论的主要思想。1.合并报表的目的和用户。根据母公司理论,为了母公司所有者的利益,合并报表应根据母公司股东的意见进行编制,合并报表是母公司会计报表的扩展。合并报表的主要使用者是母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
2.综合净收入。合并净收益是母公司所有者的净收益,应剔除子公司中少数股东的净收益。
3.少数股权收入。从母公司股东的角度来看,少数股权的收入是一项费用,其计量是以子公司的账面净收益乘以少数股权的比例。少数股权的收益被视为不符合费用要素定义的费用。在会计实务中,少数股东权益的收入被确定为合并净收益的减项。
4.少数股权。少数股东权益从母公司股东的角度来看是一项负债,其计量以子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总额乘以少数股东的比例为基础。将少数股东权益作为负债不符合负债要素的定义,而且在实务中,少数股东权益是在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之间单独列示的。
5.子公司净资产的合并。子公司净资产中,母公司占用的部分按照母公司为其权益支付的价款合并,少数股权占用的部分按照账面价值合并。
6.未实现损益。母公司出售给子公司的,公司间未实现损益应当从合并净收益中全额抵销;在子公司销售给母公司的情况下,只是抵消母公司享有的份额。在实际操作中,反向销售也消除了上午的未实现损益,只是在少数股和多数股之间进行分配。这种处理方式使得合并后的净损益与母公司的净损益一致。
7.推定损益的处理。集团内部——如果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发行的债券,如果购买企业支付的价款大于应付债券的账面价值(债券的面值加上未摊销的溢价或减去未摊销的折价),就会发生推定损失;相反,有一个收益的假设。根据母公司理论,当母公司债券被推定赎回时,应全部计入合并净收益;但在假设赎回子公司债券的情况下,只确认母公司享有的份额。在实务中,无论是母公司债券还是子公司债券,无论是否假设赎回,都应在收入或费用账户中予以确认。但在假设赎回子公司债券的情况下,应在多数股权和少数股利之间进行分配,类似于实务中公司之间对未实现损益的处理。
8.外币报表折算方法的选择。在母公司理论下,外币报表折算中持有母公司货币的时间方法与基于母公司理论的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是协调一致的。1,它假设一个集团是由一个母公司控制许多子公司组成的。它不考虑同样规模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也可以组成一个集团的可能性,也不考虑由一个以上的公司控制或受另一个公司影响很大的公司。
2、它不仅忽视了小股东的利益,也忽视了除股东以外的所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3.相关资产和负债合并时,母公司自身的历史成本,子公司净资产中属于母公司权益的部分以合并日母公司实际支付的价格为基础,属于少数股权的部分仍以账面价值-历史成本为基础。这样对同一项目采用双重计价标准,违背了历史成本原则和一致性原则,获得的信息缺乏关联性。
4.外币报表折算时,时态法是适应母公司理论的,但实际操作中往往采用现行汇率法,与合并报表所依据的母公司理论不一致。
5.母公司理论将少数股东权益视为负债,将少数股东收益视为费用,不符合负债和费用的会计要素定义。
虽然母公司理论存在上述诸多缺陷,但却被普遍接受。因为合并会计报表的主要使用者是母公司或控股公司的股东,他们在实践中都欢迎基于这一理论的合并会计报表。但是,理论还有待探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