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程序
法律分析:1,姓名搜索。提供所需资料:(1)所有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2)注册资本金额及所有投资人的出资额;(3)公司名称(最好5个以上)等。;2.验资;3.签名;4.申请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公司章程和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经批准的,或者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必须经批准的事项的,还应当提交相关批准文件。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