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成立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私募基金的设立条件为:1,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缴资本不低于1亿元;2、单个投资者投资额不低于654.38+00万元人民币;3.至少有三名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和运作经验或者相关业务经验;4.名称应当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条例》,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中允许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法律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公募或者私募方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用于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