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公司的设立有哪些法律规定?

设立海外公司的法律规定是:

根据《设立境外贸易公司和贸易代表机构暂行规定》第一条,企业申请设立境外贸易公司和贸易代表机构的资格条件是:

(一)经国家外经贸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批准,具有对外经济贸易经营权。外贸公司必须从事外贸业务3年以上;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取得经营权后必须从事对外经济贸易1年以上;

(二)遵纪守法,信用良好;

(三)具备相应的人才、资金和国际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