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有哪些种类,流程是怎样的?
1,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依照破产法的规定进行的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企业破产法进行破产清算”。
流程:
1,破产宣告
破产宣告应当在人民法院裁定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并在裁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同时发布公告。
2、破产财产价格方案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管理人拟定,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
3.物价变化
管理人根据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通过拍卖方式出售破产财产。除非债权人会议另有决定。
4.取得成功
破产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1)破产费用和* * *受益债务;
(二)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津贴、抚恤费用,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向职工支付的赔偿金。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三)破产人所欠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和所欠税款;
(四)普通破产债权。
5、结束
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或者最终分配完毕后,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应当予以公告。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10日内,凭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到破产人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2.非破产清算
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解散,财产足以清偿债务时,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的清算。在非破产清算中,公司财产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赔偿金。
流程:
1.清算公司财产,制定清算方案。
(1)调查清理公司财产。清算组根据债权人的申报和对公司财产清算情况的调查,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清单。
(二)制定清算方案。清算组在编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提出收集债权、清偿债务的具体安排。
(3)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或提交主管机关确认。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方案应当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因违法解散清算的,清算方案还应当报送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2.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
(1)处理公司未完成的业务。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但是,为清算目的,清算组有权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2)催收公司债权。清算组应当及时要求公司债务人清偿到期的公司债权。对于未到期的公司债权,应要求债务人尽可能提前清偿。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清算组可以通过转让债权的方式变相清偿。
(三)清偿公司债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在确认公司现有资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足以清偿公司全部债务时,按照法定顺序向债权人清偿债务。首先应支付公司清算费用,包括公司财产评估、保管、变卖、分配所需费用、公告费用、清算组成员报酬、委托注册会计师和律师费用、诉讼费用等。其次,支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赔偿金;第三,缴纳所欠税款;最后是偿还其他公司的债务。
清偿公司债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一般没有偿还公司债务的命令,但公司财产必须能够清偿公司债务;
二、在督促债权人申报期限届满前,公司一般不得先行清偿债务;
3.公司财产在未清偿公司全部债务前,不得分配给公司股东。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在支付清算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3.分配公司的剩余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取得剩余财产的分配权,这是公司股东权利的重要内容,是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
3.自由清算
任意清算又称无偿清算,是指依照股东的意志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进行清算。这种清算一般没有先后的程序,无论能否全部清偿,不能清偿的债权都不会因清算结束而消灭。任意清算通常适用于联合公司和无限公司。
法定清算是指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清算。法定清算规定按顺序清算公司财产。法定清算结束,公司法人资格按程序消灭。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清算是法定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