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手续转到新成立的公司。
法律分析:不是,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目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新建的公司需要做新的环评,环评不能让公司改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四条环境影响评价必须客观、公开、公正,综合考虑规划或者建设项目对各种环境因素及其生态系统可能产生的影响,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五条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