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名称变更需要什么流程和材料?
更改分支机构名称的过程如下:
1.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
3.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变更登记,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变更名称所需资料如下:
1.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2.变更登记申请书;
3.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4.公司章程;
5.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的法律依据。
分公司注册流程主要如下:
1.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名称核准申请书,到分公司注册地的工商局申请核准分公司的企业名称;
2.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中有特殊产品或服务的,需申请行业审批许可证;
3.提交分公司登记申请材料,申请营业执照;
4.刻制分公司公章、财务章和公章;
5.如果是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除上述步骤外,还需要凭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开立分支机构营业账户,并申领发票。
综上所述,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名称和经营范围的,应当提交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相关批准文件。营业场所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变更负责人的,应当提交公司的任免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11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相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