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期货交割业务系列之三:生猪期货交割流程分类
每日选择性递送
生猪每日选择性交割是指交割月份持有标准仓单和单向卖出头寸的卖方客户在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至生猪合约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前一个交易日主动申请交割生猪,或交割月份持有单向卖出头寸的卖方客户申请交割车辆, 由交易所批准,交易所组织撮合买卖双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割。 日选交割结算价采用日选交割撮合日期货合约的结算价。
每日交付流程的第一天是匹配日。交割后,交割月份持有单向卖出头寸的客户可以通过会员申请交割,会员可以在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和合约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之前,以及每个交易日的11: 30之前向交易所申报交割。其中,交割申报由相应的指定车辆交割地确认,卖出头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割保证金;如果使用标准仓单进行交割,交割申报通过后,对应的标准仓单将被冻结,卖出头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将被偿还。如果卖方客户的单向卖出持仓量少于卖方客户在交割撮合时申报并核准的数量,交易所将禁止该客户在本申报日起一年内每天选择卖方进行交割。交易所将在上述每个交易日的13: 30后公布通过审核的卖方交割申报。交割月份持有单向买入头寸的买方,可在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至生猪合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市前向交易所申报交割意向。买方可以声明两个交付意向,包括第一个意向和第二个意向。
撮合日收市后,交易所将按照“申报意向优先,平均持有时间长的优先”的原则,通过系统确定参与撮合的买方持仓。买卖双方对仓时,生猪车皮交割意向与标准仓单合并,参照现有品种一次性交割的“三步交割法”(详见《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至第六十五条)。匹配结果等信息通过相关公共媒体和信息提供者向社会发布。
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办理货款、货款的收付,应当在撮合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交割日收盘前通过会员向交易所提出申请,并在交割日收盘前向交易所提交相关协议和说明。
配对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为结算日。在交割日收市前,买方会员应补足交割月份合约头寸对应的全部款项。交割当日收市后,采用车板交割的,交易所将车板交割的撮合结果通知对应的指定交割仓库,待实物交割完成后进行划款;配对后使用标准仓单交割的,交易所为买卖双方划转标准仓单和货款,交割后立即注销标准仓单。
一次性交货
猪合约最后一个交易日结束后,所有未平仓猪合约持有人进行一次性交割。一次性交割只能用标准仓单交割,沿用大商现有品种一次性交割的“三步交割法”。生猪合约一次性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交割月份最后十个交易日所有交易价格的加权平均价;交割月份不足十个交易日的,交割结算价为该期货合约自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所有交易价格的加权平均价。
期间转换
现货换期货是指持有同一交割月合约的双方通过协商达成现货交易协议,并以约定的价格结算其期货仓单,同时交换相当数量的货币和商品。期现分为标准仓单期现和非标准仓单期现为了避免疫区标准仓单因期现审批流程导致权责不清,同时降低交割成本,生猪期货只允许非标准仓单期现。
申请分期付款的客户必须是公司客户。生猪非标仓单现金分期申请期限是指鸡蛋品种,自合约上市之日起至最后交易日起第四个交易日(含当日),交易所在收到申请后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批准。
生猪非标准仓单期折算商品的交割和支付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所对此不承担担保责任,手续费按交易手续费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