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内部评级法?
IRB法IRB法根据违约概率(PD)、给定违约概率下的损失率(LGD)、违约总未平仓头寸、期限(M)等因素确定信用的风险权重。根据复杂程度,内部评级法可分为初级法和高级法。根据内部评级法,银行将银行账户中的风险分为以下六种:公司风险、国家风险、同业风险、零售业务风险、项目融资风险和股权风险。然后,银行根据标准参数或内部估计确定其风险要素,计算银行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因素主要包括:违约概率(PD),指债务人违反贷款规定,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的概率;违约损失(LGD)是指债务人未能按时偿还本息给银行造成的损失,表现为单位债务的平均损失;违约风险值(EAD)是指当交易对手违约时,对银行面临的风险的估计。期限(M)指银行能够向监管机构提供的交易的有效合同期限。内部评级法的主要目标是使资本配置更加准确,与银行内部的信用风险更加匹配。这也与风险管理体系完善的银行的信用风险和资本充足率内部评估框架相一致。
为了更好地进行风险管理,中国的银行需要采用一些先进的风险管理方法,如内部评级法。然而,实施内部评级法要求银行满足以下最低要求,而达到这些最低要求本身就是对中资银行的一大挑战。
(1)信用风险的有效细分。
(2)评级的完整性和完整性。
(3)评级体系和方法的改进。
(4)评级体系的标准。
(5)5)PD的测量。
(6)数据收集和信息系统。
(7)内部评级的使用。
(8)内部验证。
(九)信息披露。
根据新资本协议的要求,银行必须披露以下信息:关于计量方法和关键值的信息的定性披露;量化披露需要披露的风险评估信息;量化披露作为衡量质量和可靠性的后效。
因此,在我国银行业内部实施内部评级法,必须做好以下三项基础工作:
(1)加强数据管理。(2)获取相关专业人员和资源。(3)实施一定程度的变更管理,帮助项目实施。
2.2信息披露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首次正式规定市场约束(第三支柱)是资本监管的一种手段。市场约束具有迫使银行有效合理配置资金、控制风险的功能,可以促使银行保持充足的资本水平;同时,有效的市场约束机制也是配合监管部门加强监管的有效工具。为了保证市场约束的有效实施,需要建立银行信息披露制度,对银行进行严格的市场约束,要求银行提高信息透明度。
市场约束是通过要求银行披露信息来提高市场对银行的约束力。新协议规定,根据信息的重要性,银行每年两次披露资本协议的适用范围、资本构成、风险暴露和资本充足率。核心信息披露的建议适用于所有银行,而采用内部评级法、信用缓释技术和资产证券化的银行必须披露相关信息。但出于竞争的考虑,银行的专有信息可以不披露。银行信息披露有利于借助市场力量保护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利益,维护金融体系的健康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