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特别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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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特别报告

港口转型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陈小元表示,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下一阶段,要在长三角的枢纽港、洋山综合实验区、港口集疏运体系、现代物流服务体系、邮轮产业、港口合作等方面加大力度。他建议改变港口业务的发展方式,从单纯的装卸向物流链服务转变。

全国人大代表、青岛港总裁常德川说,迫切需要转变方式和结构,摆脱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的发展方式。要瞄准自主创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质量效益、家庭和谐的目标,建设新港。

全国人大代表、天津港集团董事长于汝民表示,滨海新区政府提出2015年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天津港将发挥核心载体作用,并提出在天津港东部建设免税港。

【编者按】“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全国两会上最具特色的主题。在发展中促变革,在变革中谋发展。目前,许多港口已经开始提出“第四代港口建设”作为下一阶段的转型目标。但编辑认为,并不是所有的第三代端口都有可能发展成第四代端口,也不是所有的第三代端口都需要发展成第四代端口。

低碳航运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毫不放松地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以工业、交通、建筑三大领域节能为重点,继续推进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交通运输部副部长高洪峰表示,交通运输部将充分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准确把握我国交通运输行业碳排放现状,研究提出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总体框架。

全国人大代表、营口港集团总裁高宝玉指出,船舶在港口停靠时的污水排放以及港口的建设也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如今进港需要“低碳”操作。港口企业在发展“低碳经济”中责任重大,任重道远。比如优化终端的功能布局;实施原生态港口建设;建设专业化码头;对散货码头等重要部位采取防污染措施;进行港区绿化;及时更新设备,实行“油改电”;改革装卸工艺,做好污水处理。港口发展低碳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规划、科学实施。

【编者按】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刻不容缓,举世瞩目的低碳经济恰逢其时。航运被认为是碳效率最高的运输方式。发展低碳经济为中国航运业的结构调整和转型提供了重要抓手。低碳经济将成为2010航运市场新的增长点。中国航运业要想在低碳经济中占据一席之地,必须加快技术研发,提升行业核心技术能力,符合国际公约的低碳技术规范。

税费改革

全国人大代表、大连港集团总经理孙红指出,征收港口建设费是几十年的政策,但现在港口建设费的正面作用越来越低,负面影响越来越大。建议取消或改变港口建设费的征收方式。

全国人大代表、长江航运集团总经理刘锡汉提出,长江航运企业应享受差别化税收。他说,是否有可能实施基于碳排放的定价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总裁李绍德提交提案,参考发达航运国家的做法,对航运企业实行优惠税制,由现行的收入制改为“吨税制”,取消或减免航运企业营业税,同时适当减轻航运企业处置船舶增值收入的税负;并将减免海员个人所得税,以提高中国航运业的国际竞争力。

【编者按】港口建设费是国家对港口建设征收的一种费用。目前存在的问题包括:随意缩小征收范围,擅自降低征收标准,擅自改变征收方式,外部监管不力。究其原因,一是激烈的竞争导致港口装卸费率形成机制发生变化,征收单位为保证自身利益少征或不征港口建设费。二是港口建设投资主体发生变化,导致部分征收单位积极性不高。改革现有的港口建设费迫在眉睫。编辑认为,逐步取消港口建设费,代之以税收,已经成为时代的必然趋势。

目前,世界上60%的航运国家,包括荷兰、英国、挪威、德国、印度、韩国、日本等。,采用了吨位税制度,从根本上加强其海洋运输业,并最大限度地避免其资产和利益的损失。船舶吨税制度已经成为国际航运税制的标准。此外,大多数海洋国家都实施了减免海员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如瑞典、新加坡和菲律宾。目前我国税制以流转税为主,大规模的税制综合改革缺乏可操作性。但目前国内正在建设的国际航运中心可以成为税制改革的平台和试点。通过制度创新,一方面可以为我国远洋航运企业改善营商环境,另一方面可以促进航运要素向建设中的国际航运中心集聚,也可以促进我国高端航运服务业的发展。

内河航行

政协委员、江西省交通厅厅长马建议,在制定我国“十二五”规划时,应突出内河航运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大力加快内河航运发展。

闫守根、、、于、五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建议,将符合《国家高等级航道网规划》中建设时序和条件的内河航道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十二五”规划,国家财政加大对内河航道和港口设施的财政投入,尽快出台内河航道发展指导意见,指导全国内河航道建设。

政协委员、交通部长江航道局原局长金宜华认为,发展内河航运,要学会弹琴。摊大摊广撒网,不利于发展。短期内要从珠江水系和长江水系入手,这是内河水系的重点。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建设发展规划,研究相关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连云港港口有限公司东联分公司装卸司机唐嫣说,发展内河航运可以最大限度地节约土地资源,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有效缓解资源环境压力,是实现我国交通运输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内河航运必须在“两型”社会和整个综合运输体系中发挥“长板”效应。

政协委员、交通运输部安全总监刘功臣表示,我国内河航运资源丰富,存在平均吨位小、船型无序等问题,严重阻碍了内河航运的竞争力。国家应尽快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

【编者按】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持久战,要以工业、交通、建筑为重点,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内河航运具有运能大、占地少、能耗低、污染轻、成本低等优势,比铁路、高速公路更符合节能减排的要求。应将内河航运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给予长期稳定的资金投入,使科技成为内河航运发展的重要支撑,加快推进内河航运现代化。

船舶租赁

政协委员、招商银行行长马魏华提交了一份提案,旨在促进中国飞机和船舶租赁业的发展,扩大中国的机队和船队,进而推动中国与飞机和船舶相关的制造、销售、融资、运输等整个产业链的发展。

【编者按】我国尚未建立完整的船舶租赁市场,各参与方对船舶租赁交易的介入程度不同。无论从知识、资金、经验上,他们都无法独自承担日益增长的购船建造需求。可以说,中国的船舶融资租赁业务几乎是一片空白。一方面是中国船舶工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另一方面是船东债台高筑又无法再贷的窘境。国内船舶租赁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

在编辑看来,大力开展船舶融资租赁并非一朝一夕之事。未来,政府应积极推进和完善航运造船企业信用评级体系,有针对性地推广国外金融机构的评估模式,加快船舶融资租赁法律制度建设,尽快出台相关细则。只有加强风险研究,制定和实施相关产业政策,才能更好地促进融资租赁市场的发展,做大做强航运业。

水手

目前中国水兵“弃水弃陆”的现象,反映出中国的这一特殊职业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职业优越感。大量船员的流失制约了中国航运业的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工人日报》原社长刘玉明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国家尽快制定并出台免征中国海员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全国人大代表、大连海事大学校长王呼吁减免海员个人所得税,以恢复海员职业的吸引力,从而为我国航运业发展注入人才动力。目前,国外如瑞典、新加坡、菲律宾等国对海员完全免征个人所得税,而英国、日本、荷兰等国则对海员减免个人所得税。

政协委员、交通运输部安全总监刘功臣表示,海员劳务属于海洋“蓝色产业”,是绿色产业。作为海洋大国和海员大国,我国应进一步加快发展海员外派劳务,为扩大就业服务。第一个建议是降低海员的个人所得税。

完善航运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代表们建议,国家应建立和完善内河运输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快《航道法》的颁布,完善水路运输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局局长董永安建议,加快制定促进水运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依法保护内河水运资源,规范部门、地方和企业行为;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交通厅厅长杨光成认为,航道是内河航运发展的中心,国家现有法律体系对航道的保护还不够。航道和海事管理部门缺乏保护航道的手段和力量。建议国家尽快出台《航道法》,将内河航道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纳入国家法律保障体系。政协委员、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厅长马建议,在《航道法》中,通过法律条文建立政府主导的航道公益性基础设施的稳定投资渠道。还要制定《内河航运法》和《港口岸线管理和保护条例》,建立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体制机制,保护和利用好有限的水资源。

政协委员、中国国家海洋局局长孙志辉表示,针对当前中国海洋维权的严峻形势,要加快海洋基本法立法进程,以立法形式加强高层协调,统一协调管理海洋事务,增强全民海洋意识,强化海洋维权,体现有效管辖,切实维护中国主权和海洋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