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公司和完全法人公司有什么区别?

国有法人个人独资公司属于国有企业。

广义的国有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形式的国有企业(大部分已改制为国有公司)和公司形式的国有公司。国有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都属于广义的国有企业范畴,不考虑隶属级别,只要中国在那个级别有资本,并保持控股地位。?

个人独资公司是私营企业,是独立法人。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其财产归投资者所有,投资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在中国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虽然可以有品牌名称,以企业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只是自然人经营活动的一种特殊形式,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由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向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出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定,并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职权。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大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破产申请,应当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征

国有独资公司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有一个——国家。这是公司法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作出的规定。

(1)全部资本由国家投入。公司的产权来源于国家对投资财产的所有权。国有独资公司是国有企业。

(2)只有一个股东。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家单独出资的公司,由SASAC或者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其全资子公司的出资人不是SASAC,而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其财产独立于国家财产,因此不是国有独资公司,不能层层扩张。

它不同于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组成的公司。虽然后面各方投资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国家,公司资本的所有权性质没有改变,但是公司的投资者和股东很多,利益相关者也很多。

(3)法人投资者承担有限责任。国有独资企业的出资人虽然是国家,但国家仅以其投入公司的财产的具体数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不承担无限责任。这不同于个人独资企业和无限责任。这与独资经营不同。

(4)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公司。除了投资人和股东人数与一般公司不同外,公司设立、组织结构、生产经营制度、财务会计制度等其他方面与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般规定和特征相同或相似。

只有我国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下不设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是,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债券,必须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决定。

(5)国有独资公司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形式。

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其财产归投资者所有,投资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在中国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虽然可以有品牌名称,以企业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只是自然人经营活动的一种特殊形式,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

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其财产归投资者所有,投资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在中国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虽然可以有品牌名称,以企业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只是自然人经营活动的一种特殊形式,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那个“?”,从5438年6月实施到今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或法人股东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企业名称可以看出,一人公司符合公司设立条件,是具有完全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法人单独设立的公司称为“全资子公司”,投资方称为“母公司”。公司法规定母公司和子公司是两个独立的法人,是投资与被投资的关系。

对于全资子公司,《公司法》有特殊规定:

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2.法人独资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3.每一会计年度结束时,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