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搬迁有补偿吗?
搬迁员工离职是否有补偿,要看情况。单位搬迁,要看搬迁本身对劳动合同履行的影响。如果搬迁使劳动合同从正常角度看无法履行,属于法律上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者可以拒绝继续履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此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公司地址变更属于劳动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单位需征得个人同意。否则单位单方面违反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劳动者。如果尽管搬迁,但由于各种因素,劳动合同仍能正常履行,则这种搬迁不属于法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者一般需要按照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如果他们没有协商就离职,很难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以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衍生问题:
劳动者主动提出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不续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主张经济补偿。只有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才能获得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未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即劳动者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半年付半个月工资。月薪:本人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