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股东如何分配

公司清算股东的分配:

1.公司有剩余资产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分配;

2.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3.不得滥用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清算程序:

1.成立清算组,接管公司;

2.清理公司财产,接管公司债权债务;

3.设立一个清算账户;

4.通知和公告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和登记;

5.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

6.实施清算方案,分配财产;

7.编制清算报告并上报确认;

8.取消注册。

公司清算的条件:

1.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决议;

3.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4.股东请求解散人民法院。

综上所述,公司清算股东的分配,如果公司有剩余资产,将按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比例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5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债权申报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