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首套房首付比例20%,公积金贷款最高50万。

6月8日,本报从安徽省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近日,该市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涉及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发放住房补贴等措施。

《办法》提出,引导金融机构降低居民首套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个人按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最低贷款利率。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至20%,最低贷款利率下调至同期贷款市场牌价。负20个基点。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申请贷款的,引导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政策。

蚌埠市提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将住房公积金缴纳时间从2022年6月推迟至6月65438+2月,到期后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可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延迟影响。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的,不属于逾期,不纳入信用记录。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已婚家庭租房由之前的15000元提高到18000元。加大公积金贷款对首套、二套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20万元调整为30万元,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第二次申请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50%降至不低于40%。

文件规定,凡在蚌埠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可凭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契税缴纳证明申请办理户籍,其子女可按规定享受房产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

支持人才住房需求。对符合《促进工业园区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教育实施办法》(蚌发[2021]4号)规定,在蚌埠市区购买首套住房的,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博士、全日制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或相应层次人才20万元,硕士、高级技师、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或相应层次人才8万元,本科、技师、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或相应层次人才5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

优化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新出让商住用地拍卖保证金最低比例调整为挂牌价格的20%,土地出让金可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分期缴纳。在土地出让金缴纳比例不低于50%、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情况下,各相关职能部门可办理不超过批准的规划总面积50%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手续,并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缴清土地出让金、办理产权证。

优化商品房预售管理。支持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满足合理的资金需求。在基础竣工、主体结构1/2、主体结构封顶、竣工验收备案、综合验收五个预售资金拨付节点的基础上,增加主体结构3/4、立面竣工、门窗安装两个节点。对选择蚌埠市AAA级信用等级建筑企业作为总承包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各节点发放额度上限上浮5%,但不超过重点监管资金总额的95%。

优化项目资金管理。开发项目首次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将取消项目的资金监管。

优化房地产用地供应。科学合理确定新增房地产用地规模和用途,促进供需平衡。加快储备地块周边道路、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医疗等公共设施建设进度。结合项目周边发展现状,城市绕行道路、街头公园等配套设施可纳入规划条件。

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的信贷支持。加强银企对接,积极为开发企业提供项目抵押和在建项目抵押贷款。合理区分项目风险和群体风险,不盲目举借、断贷或压贷,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合理延期还贷期限、续贷或降低融资成本。加大对房地产企业M&A的信贷支持,有效缓解市场主体的资金压力。

优化开发项目的审批。积极推进容差承诺审批机制,规划设计方案已获批准的项目可分阶段办理前期建设手续,进行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阶段施工,同步开展质量安全监管,加快项目开工。竣工验收阶段,鼓励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平面图测绘和房屋实测,完成竣工平面图核实、土地审查验收和房屋实测成果核查。建设单位可根据需要自主选择联合验收方式,联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联合验收后可同步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推动实现“验收后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