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是指企业在一定条件下以特定方式(股票)拥有一定数量的企业股权,以激励经营者的制度。它能有效地将企业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结合起来,使经营者站在所有者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实现所有者和经营者双方收益和发展的双赢目标。简而言之,股权激励是指企业管理者和员工通过持有股权分享企业剩余索取权的一种激励行为。
股权激励的定义
随着公司股权的日益分散和管理技术的日益复杂,世界各地的大公司为了合理激励公司管理者,创新激励方式,纷纷实施股票期权等形式的股权激励机制。股权激励是通过获得公司股权,赋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其作为股东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式。
股权激励原则
经理人和股东其实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股东委托经理人管理资产。但实际上,在委托代理关系中,由于信息不对称,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的契约是不完全的,需要依靠经理人的“道德自律”。股东和管理者追求的目标不一致。股东希望股票价值最大化,而管理者希望自己的效用最大化。因此,股东与经理人之间存在“道德风险”,需要通过激励约束机制来引导和限制经理人的行为。
在不同的激励方式中,薪酬主要是根据管理者的资历和公司的情况提前确定的,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所以与公司业绩的关系不是很密切。奖金一般由财务指标考核决定,所以与公司短期业绩密切相关,但与公司长期价值无明显关系。管理者可能为了短期的财务指标而牺牲公司的长期利益。但从股东投资的角度,他关心的是公司长期价值的增加。尤其是成长型公司,管理者的价值在于增加公司的长期价值,而不仅仅是短期财务指标的实现。
为了让管理者关心股东的利益,就要让管理者和股东的利益尽可能一致。在这方面,股权激励是一个比较好的解决方案。通过使管理者在一定时期内持有股权,享受股权的增值收益,并在一定程度上承担风险,可以使管理者在经营过程中更加关注公司的长期价值。股权激励对防止管理者的短期行为和引导其长期行为具有良好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股权激励模式
(1)绩优股
是指在年初设定合理的绩效目标。激励对象年底达到预定目标的,公司将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份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份。业绩股的流通和变现通常有时间和数量限制。另一种在操作和功能上类似于业绩股的长期激励方式是业绩单位,与业绩股不同的是业绩股奖励给股票,而业绩单位奖励给现金。
(2)股票期权
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项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以预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流通股份,或者放弃这一权利。股票期权的行权也有时间和数量限制,激励对象需要为行权本身支付现金。目前,我国部分上市公司应用的虚拟股票期权是虚拟股票和股票期权的结合,即公司授予激励对象虚拟股票认购权,激励对象行权后获得虚拟股票。
(3)虚拟股票
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虚拟股票,据此激励对象可以享有一定的分红权和股价增值收益,但没有所有权和投票权,不能转让和出售,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
(四)股票增值权
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项权利。如果公司股价上涨,激励对象可以通过行权获得相应数额的股价增值收益。激励对象行权不必支付现金,而是行权后获得现金或等值的公司股份。
(5)限制性股票
是指提前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但对股票的来源和出售有一些特殊的限制。一般只有在激励对象完成特定目标(如扭亏为盈)时,激励对象才能卖出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利。
(6)延期付款
是指公司为激励对象设计的一揽子薪酬收入方案,其中一部分属于股权激励收入。股权激励收益不在当年支付,而是按照公司股份的公允市值折算成股份数,在一定时期后以公司股份的形式或按照当时的股份市值以现金形式支付给激励对象。
(7)经营者/员工持股
是指让激励对象持有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由公司无偿赠与激励对象,或由公司用对激励对象的补贴购买,或由激励对象自费购买。激励对象可以在股票升值时受益,在股票贬值时遭受损失。
(8)管理层/员工收购
是指公司管理层或全体员工利用杠杆融资购买公司股份,成为公司股东,与其他股东共担风险和收益,从而改变公司的股权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实现持股运营。(9)账面价值增值权
具体分为购买型和虚拟型两种。购买型是指激励对象在期初按照每股净资产值实际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然后在期末按照每股净资产值回售给公司。虚拟型是指激励对象一开始不需要花钱,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名义股份。期末根据每股净资产增量和名义股数计算激励对象的收益,并相应向激励对象支付现金。
上面提到的第一至第八种是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股权激励模式。在这些激励模型中,激励对象的收入受到公司股票价格的影响。账面价值增值权是一种与证券市场无关的股权激励模式,激励对象的收益只与公司的一个财务指标——每股净资产值有关,而与股价无关。
股权激励与经理市场
股权激励手段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理市场的建立和完善。只有在合适的条件下,股权激励才能发挥其对管理者长期行为的积极引导作用。管理者的行为是否符合股东的长期利益,除了其内部利益驱动外,还受到各种外部机制的影响,管理者的行为最终是其内部利益驱动和外部影响的平衡结果。股权激励只是各种外部因素的一部分,其运用需要各种制度环境的支持,可以概括为市场选择机制、市场评价机制、控制约束机制、综合激励机制和政府提供的政策法律环境。
1.市场选择机制
充分的市场选择机制可以保证管理者的素质,对管理者的行为有长期的约束和引导作用。通过行政任命或其他非市场选择方式确定的经理人难以与股东的长期利益保持一致,难以使激励约束机制发挥作用。向这类经理人提供股权激励是没有依据的,也不符合股东利益。职业经理人市场提供了良好的市场选择机制,良好的市场竞争会淘汰不合格的经理人。在这种机制下,经理人的价值由市场决定,经理人会在经理人市场中考虑自己的价值取向,避免投机和懒惰。只有在这种环境下,股权激励才是经济有效的。
2.市场评估机制
没有客观有效的市场评估,就很难对公司的价值和管理者的业绩做出合理的评价。在市场操纵过度、政府干预过度、社会审计制度无法保证客观公正的情况下,资本市场效率低下,难以通过股价确定公司的长期价值,因此难以通过股权激励对经理人进行评价和激励。没有合理公平的市场评价机制,管理者的市场选择和激励约束无从谈起。股权激励作为一种激励手段,发挥不了作用。
3.控制和约束机制
控制约束机制是对管理者行为的约束,包括法律法规政策、公司章程和公司控制管理制度。一个好的控制和约束机制可以防止管理者做出违背公司的行为,保证公司的健康发展。约束机制的作用是激励机制不可替代的。我国一些国企经营者的问题不仅仅是激励,很大程度上还是约束。加强公司治理结构建设有助于提高约束机制的效率。
4.综合激励机制
综合激励机制是通过综合手段来引导管理者的行为,包括薪酬、奖金、股权激励、晋升、培训、福利以及良好的工作环境。不同的激励方式有不同的激励导向和效果,不同企业、不同管理者、不同环境、不同业务对应的最佳激励方式也不同。公司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设计激励组合。其中,股权激励的形式和规模取决于激励成本和收益的综合考虑。
5.政策环境
政府有义务通过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为各种机制的形成和强化提供政策支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不适当的政策会阻碍各种机制的运作。目前,在国内股权激励中,操作主要面临股票来源、股票出售方式等具体法律适用问题。在市场环境上,政府也需要通过加强资本市场的监管、消除不合理的垄断保护、政企分开、改革经营者的任命方式等来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