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法律分析: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有权任免董事,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策权。股东会的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司法。
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章程对投资总额或者担保总额以及单个投资或者担保金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不得参与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第九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