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可以自由转让股份吗?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自由转让其股份。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股份,无需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小股东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将股份转让给集体股(一般以职工持股会的名义)是合法的。但是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转让股份受到更多的限制:(1)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将转让其股份的情况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二)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间的股份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还受以下限制: (一)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其持有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所持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三、公司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回购股东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