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哪些义务?

法律主观性:

我国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法律责任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形成公司债务的总担保,这与股东全部个人财产而不仅仅是公司资产的无限公司不同。这也是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最根本的区别。也就是说,有限责任公司清偿债务时,用公司资产清偿,公司资不抵债,宣告破产。公司债权人不得要求股东以个人财产清偿公司债务。我国《公司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责令改正;虚报注册资本的,处以注册资本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百零八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欺骗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二百零九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司法

文章

公司是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