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贷款

一、求强人解惑;如果以公司名义进行公司贷款,其他股东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由于贷款是以公司名义进行的,所以承担还款责任的是公司,而不是股东。根据相关规定,同意涉及公司经营的重大会议决定,以公司名义借款应考虑公司的还款能力,并经股东同意表决。如果公司借款后亏损,股东不能分红,承担亏损,这是公司注册资本范围内的。

法律分析

对于公司的名义借款,责任由公司承担,股东无需承担责任。因为公司是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法人,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以公司名义还贷。如果其他股东参与并使用资金,他们将负责。因为贷款是以公司的名义出的,资金是用的,那就是注册资本抽逃的行为。这是非常严重的逃废行为,严格赔付需要公司董事会决议。但在没有董事会决议的情况下,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学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以公司名义借款应该是有效的,公司应该承担还款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以自己的所有权履行了出资义务,因此不存在股东责任。银行贷款进公司账户属于公款挪用公司资金私用,他可以被控挪用公私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将其全部财产认缴给公司分立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资产回报权、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权。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和债务并承担连带责任。

2.用营业执照放贷,是有限公司股东的责任吗?

一、有限公司股东使用营业执照放贷是否有责任?1.有限公司的股东利用营业执照发放贷款是有责任的。公司法人可以办理贷款业务,因为公司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但公司法人贷款的法律责任仅限于股东。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一百七十条,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工作任务的人员的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作为代理人的,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委托人未声明的,视为拒绝追认。在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权予以撤销。撤销应通过通知进行。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要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要求行为人赔偿其所遭受的损害。但是,赔偿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可以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二、营业执照贷款的条件营业执照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其中包括: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当地户籍;2.在当地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地址,合法经营,有稳定充足的经营收入作为第一还款来源;3、能提供合法、价值充足、易于变现的抵押物;4.在贷款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第三,求强人解惑;如果以公司名义进行公司贷款,其他股东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应属于挪用公款或职务侵占,应由警方处理。如果其贷款的出借人没有与其恶意串通,则应属于善意第三人。公司不能以其他股东不知情为由拒绝以公司名义偿还借款,但公司其他股东自始至终没有什么,只要其他股东对公司完成了出资义务,就可以免责。即使没有完成所认缴的出资义务,也只需要在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负责。而且根据题目,显然不是公司股东滥用权利损害公司的情况,所以不需要考虑刺破公司面纱。

综上所述,公司作为企业法人还款是必然的,但可以从已故法定代表人的个人遗产中申请民事赔偿。如果实在无力偿还,可以申请破产。

期待专业人士的权威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