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公司如何融资?

目前,日本已经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强国。在其基本融资体系形成之前,经济非常落后。

像英美,企业的发展主要靠内部积累,少量的临时性资金转向银行贷款和商业信贷。资本市场的发展非常落后,甚至还没有形成。19年末,随着工业革命的大规模发展,日本企业开始从外部融资,尤其是从银行体系融资。奉行国家主导型资本主义的日本,建立了以银行为核心的基础融资体系,形成了以间接融资为主的典型融资模式。

(1)间接融资是企业外部资金的主要来源,直接融资起辅助作用。在日本企业的资本结构中,外部融资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外部资金来源中,以银行贷款为主体的间接融资占据绝对主导地位,而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仅起辅助作用。长期以来,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占日本企业外部融资总额的80%以上,而股票、企业债券等直接融资仅占10%多一点。即使在80年代中期金融改革后,日本企业的间接融资仍占外部资金来源的70%左右。

不仅日本企业的短期、临时性融资需求由银行贷款解决,而且大量银行贷款进入了固定资产投资、满足基本流动资金需求等长期融资领域。企业正在实施过度负债经营的策略。只有在企业资金来源结构中占比很小的资本筹集,才能在内部积累的同时,依靠资本市场解决。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在满足企业资金需求方面处于从属地位。在日本企业的融资结构中,不仅短期融资依赖于间接融资,资本以外的长期融资也在相当程度上依赖于间接融资。长期、中期和短期融资严重依赖银行贷款,加重了这些国家企业的债务负担,使这些国家的工商企业整体负债率过高,形成了过度负债经营的局面。1991年度,日本企业(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除外)平均净资本率仅为19.3%,负债率超过80%。即使将长期公司债视为准权益资本,负债率也达到了76.2%,远高于英美30%左右的水平。过度的债务管理削弱了日本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抵御风险的能力。

(2)银行体系独特,在企业融资中起主导作用,银企关系密切。主要实行间接融资的日本,需要强大的银行体系。与英美等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相比,其银行体系更具特色。

日本实行主办银行制度。所谓主办银行,是指为企业提供主要信贷支持,持有企业相对较多股份,承担监管企业主要责任的银行。日本的主办银行制度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有了雏形,随着银企信贷关系的进一步扩大和交叉持股,在六七十年代形成。主办银行不仅向企业提供短期信贷,还在政府的指导甚至干预下向企业提供中长期贷款。但作为商业银行,受到资金来源结构、风险控制、资产流动性等要求的限制。日本主办银行的中长期贷款占全部贷款的20%左右。在主办行制度下,主办行成为企业的核心,负责为集团内企业提供强有力的信贷支持,组织银团贷款,协调集团内企业的资金关系。一般来说,牵头银行是集团中最大的债权人或股东。主办行与企业交叉持股,建立长期稳定的交易关系。银行作为企业的大股东,不仅关心企业的当期利润,更关心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企业持有银行股份也是为了保证企业的资金来源,在不利情况下得到银行有效及时的援助。因此,银行在企业融资中起着绝对的主导作用,银企之间的长期稳定关系非常密切。

为了调动更多的长期建设资金,日本建立了独特的由政府主导的政策性金融体系。应该说,日本政策性金融体系的建立主要是政府的行为,而不是完全市场机制的结果。日本的政策性长期金融机构体系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三家长期信用银行,即日本产业银行、日本长期信用银行和日本债券信用银行。长期信贷银行在资本性质上是民营的,但其经营活动受到政府的严重引导,主要体现在执行政府的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上。其主要职能是通过发行金融债券将一般商业资金和储蓄资金组织成长期资金,在政府指导下为大型企业集团提供期限为5~10年的设备贷款和长期流动资金贷款。据统计,在日本高速增长时期,三家长期信贷银行提供的设备贷款占整个金融体系设备贷款的26%~30%。另一部分由两家银行和十家政府金融机构银行组成。它们是日本开发银行、日本进出口银行和国家金融池、中小企业金融池、中小企业信用保险池、医疗金融池、北海道和东北发展池、公共企业金融池、住宅金融池、农林渔业金融池、卫生金融池和冲绳发展金融池。这些金融机构由政府资助。他们一般不接受存款,除了资本金,他们主要向政府的资金运用部门借款,其中邮政储蓄资金在其资金来源中占相当大的比例。两家银行和十家银行按照政府的方针政策参与金融活动。都有具体的贷款范围和贷款对象,从不同方面弥补了民间金融机构长期资金的不足,向社会提供了长期建设资金。据统计,政府金融机构贷款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30%左右。此外,还有七家私人信托银行。政策性长期金融机构体系利用发行金融债券和邮政储蓄基金筹集的资金为新生提供长期设备投资贷款,对建立以间接融资为主的日本融资模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中长期资金在相当程度上依赖于信贷资金。

(3)资本市场在企业融资中处于非主导地位,仍需进一步发展。日本的资本市场始于明治维新之后,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其投资功能受到过度投机的严重限制。二战后,特别是六七十年代以来,随着国民财富的迅速增加和规范化建设,日本资本市场的投机性受到抑制,投资功能开始显现。目前,东京证券交易所已成为与纽约和伦敦并列的世界三大证券交易所。1998日本股市上市公司总数为2416家,总市值为24958亿美元。1999东京证券交易所IPO筹资294.8亿美元,在全球主要证券交易所中排名第三。但由于在政府支持下发展起来的主办银行和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强大体系,日本允许银行持有企业股份,持股比例不断上升。据统计,日本城市银行持有企业股份的比例在1949年为9.9%,五年后增加到19.5%,1965年为23.4%,1975年和1985年为34.1%。同时,日本企业法人也相互持股,比例分别为1950、1960、1970 1980 1990 1%、17.8%。企业集团中以银行为中心的融资主要是针对主办银行的,资本市场在企业融资中的作用有限。另一方面,日本的资本市场本身受到诸多政策法规的限制,国际化程度较低,交易的先进类型和方式也远不如英美。在英美资本市场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共同基金、养老基金和保险基金,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和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