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P2P平台投资人拿回了多少钱?
我记得最早的应该是优易贷,当时被称为网贷第一案。当时,平台创始人老黄、老穆分别被如皋市人民法院判处14、9年有期徒刑,并责令继续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15170万元,返还相关被害人。
第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这应该就是老阎的“平海金融”,典型的高息平台。老阎把平台上的钱都给了房地产公司当高利贷。后来因为资金链断裂,出了点事。据说当时吸收了十几亿。
后因自愿认罪,自愿退赔相关财产,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40万元。
这个收费应该是比较常见的。深圳的东方创投也是如此。东方创投负责人邓某在网上与1000多名客户签订电子协议,总额超过1亿元。后来公司资金链断裂,支付困难。邓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批准逮捕。
最终,创始人老邓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万元。运营总监获刑两年,并处罚金5万元。
据边肖所知,过去还有一个著名的徽商贷款。徽贷创始人刘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额巨大。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40万元。骗取其2.3亿元的公司运营总监刘某义,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另一名运营总监王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65438万元。
第三,创始人被判刑,销售经理也被判刑。
其实看了一些案例,感觉平台的创始人、合伙人或者高管都被判刑了。但是,业务员似乎很少被判刑。但是,最近的一个新案例刷新了我的认识。
据朋友介绍,65438年2月29日下午14,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对上海白银财富公司下线的涉案犯罪分子进行宣判。被告人罗某某线下销售总监团队销售3000万元,其本人销售约10万元,共销售4000万元,属于主动投案,退还工资和提成。法院判处他6年有期徒刑,不得缓刑,并处罚金20元。
被告人郭某某的下线团队经理下属团队销售1000万元,她本人销售约300万元,属于自首,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不适用缓刑,并处罚金654.38+0.5万元。
被告人高某某线下团队经理销售业绩800万元,属于自首,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不适用缓刑,并处罚金6万元。
然而尴尬的是,白银财富的创始人居然跑路了!我还没抓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