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是什么?什么叫实业有限公司,什么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谢谢你。

所谓“实业有限公司”,一般是指以设立经济实体为主要业务的有限公司。实业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是一样的。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公司是一样的。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名称管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的法人企业和其他依法需要登记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申请登记时,应当以企业名称登记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为准。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使用,并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

第四条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者驳回企业名称登记申请,监督管理企业名称的使用,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

登记主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第五条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已经登记的不适当的企业名称,上级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下级登记主管机关已经登记的不适当的企业名称。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要求登记主管机关更正已经登记的不适当的企业名称。

第六条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且不得与登记主管机关管辖范围内的同行业注册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如有特殊需要,经省级以上登记主管机关批准,企业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从属名称。

第七条企业名称由下列部分依次组成:名称(或商号,下同)、行业或业务特征、组织形式。

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或者市(含州,下同)或者县(含市辖区,下同)的行政区划名称。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冠以企业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名称:

(一)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企业;

(二)历史悠久、驰名商标的企业;

(三)外商投资企业。

第八条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名称也可以使用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

企业使用外文名称的,其外文名称应当与中文名称一致,并向登记主管机关申报登记。

第九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一)有损国家和社会利益的;

(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三)外国(地区)和国际组织名称;

(四)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团体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和军队编号;

(五)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和数字;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第十条企业可以选择字号。字体大小应该由两个以上的单词组成。

企业因正当理由可以使用本地或者异地的名作,但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为字号。

民营企业可以用投资人的名字作为字号。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和按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类别,在名称中标明所属行业或者经营特点。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按照其组织结构或者责任形式,在名称中标明组织形式。所标注的组织形式必须清晰易懂。

第十三条下列企业可以申请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国”或者“国际”字样:

(1)国家公司;

(二)国务院或其授权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三)国务院或其授权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第十四条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企业名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企业名称中使用“总”字的,必须有三个以上分支机构;

(二)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其企业名称应当在其所属企业的名称前冠以“分支”、“支”、“支”字样,并标明分支机构的行业、地方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但其行业与其下属企业一致的,可以省略;

(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应当使用独立的企业名称,并可以在其下属企业的企业名称中使用字号;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公司设立其他分公司的,已设立的分公司不得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总公司的名称。

第十五条合营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使用合营成员的名称,但不得使用合营成员的企业名称。合营企业应当在其企业名称中标明“合营”或者“联营”字样。

第十六条企业有特殊原因的,可以在开始工商登记前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的,应当提交企业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章程草案和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第十七条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合同、章程批准前,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时,应当提交企业设立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投资者所在国(地区)有关主管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

第十八条登记主管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预先单独提交的申请企业名称登记的全部材料之日起10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预先单独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后,发给《企业名称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