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告诉你合伙人制度模式是什么?系统的类型是什么?
1,合伙人制度模式:
(1)合作伙伴分类模型
多元化、平台化的公司可以采用层级模式,一般整合多种业务单元,对人员素质和能力的要求差异较大。不同的业务部门不仅需要不同的能力,还需要
具备整个事业单位的综合能力素质。满足不同板块能力要求的合伙人是初级合伙人,能同时满足两种能力要求的是高级合伙人。
分级模式最大的特点是多个业务单元的组合,需要不同业务板块的合伙人参与,高级合伙人为公司整体业务发展提供保障。
多元化的业务组合吸引不同能力的合伙人,资深合伙人保证整个公司平台的统一性。这种业务模式适用于总部的地区分支机构。
(2)合作伙伴分类模式
分类模型适用于依赖资本和人力资本的业务,如投资理财、基金证券等。这种模式包括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拥有更大的经营决策权,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对公司经营管理没有实际影响,只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决策权和分配权相对较小。
这种模式适合那些资金密集、股权分散的企业,主要是保证统一决策权。
(3)合伙人执行模式
这种模式适合互联网这样的企业,最大的特点就是扁平化程度高。扁平化组织的管理类似于合伙人制,主要以小团队运作,每个人对经营成果和盈利负责,虽然没有明确的个人股权分配。在这种模式下,不需要重新设计管理机制,在现有架构的基础上维持对员工的有效激励就足够了。这种模式主要用于公司高管团队的管理机制中,可以保证团队决策的统一性,防止组织过度割裂。
(4)完全合伙人制度模式
全员伙伴关系模式本质上是一种激励方式的变革。只分配少量股权或只授予员工无决策权的股权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实际决策机制。完全合伙人制度在具体设计上类似于其他模式。
2.合作伙伴系统的类型:
(1)双层股权结构模型
双层股权结构已经成为美国和加拿大广泛使用的股权结构。一般来说,公司在市场上发行两种不同的股票A和B。a股代表同股同权,b股代表同权。
股份一般由公司创始人持有,超过a。
股份有数倍(一般是10倍)投票权。通过赋予创始人和投资人不同的投票权,可以满足创始人的实际控制需求。采用这种结构的公司一般都是家族企业或者新兴行业,公司的创始人或者核心人员都希望拥有对公司的控制权。
(2)商业伙伴关系模式
在人力资本起主要作用的行业,比如咨询公司、投资理财、证券基金,或者那些需要整合各个业务板块的平台企业,合伙人一般按照责权利对等的原则分为两种:初级合伙人和高级合伙人。初级合伙人往往只负责公司内部的具体业务或一个小团队的领导者,具有较高的独立性来运营团队,独立进行业务拓展和运营,分享团队运营的利润;高级合伙人需要承担跨职能或跨部门的责任。比如阿里巴巴创业之初就采用了这种机制。
(3)商业伙伴关系模式
业务合伙模式的管理特点是将相同的业务目标从公司层面移到交易层面,不涉及法人实体或工商注册信息的变更,也不以固定的组织机构为利润分成单位,而是以某个业务、产品、项目、区域为独立核算单位进行虚拟入股或项目跟进。这种模式在国内房地产行业普遍存在。
典型的例子就是万科的合伙人制度,主要包括持股计划和项目跟进。
合伙人制度在中国的典型实践者主要有万科、海尔、阿里巴巴、华为等企业。合伙人制度在中国已经广泛应用,可以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和机制。随着中国发展进入新时代,社会经济全面高质量发展,人力资本时代已经到来。合伙人制度已经成为与当代中国现实结合最为紧密的组织制度,能够更好地满足当代企业的管理需求,具有广阔的应用空间。康志军认为,“知识型员工将作为商业伙伴真正主宰自己的职业和未来,雇佣时代正在瓦解,合伙人时代即将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