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私募基金有什么资质要求?

法律分析:从事私募基金的要求如下: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条例》,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中允许使用“投资基金”字样;2、单个投资者投资额不低于654.38+00万元人民币;3.至少有三名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和运作经验或者相关业务经验;等一下。

法律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是指具有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单只私募基金投资金额不低于654.38+0万元并符合以下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654.38+0万元的单位;(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者最近三年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个人。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